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公開聲明內容

歡迎使用媽祖聯合會台灣總會(以下稱本會)相關服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本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,若不同意請離開此網頁,如需服務請洽本會之服務人員。(以下為本會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)

個人資料蒐集目的:

  1. 為促進宗教文化發展以及推廣媽祖信仰,舉辦相關活動、聯繫會員或信眾等目的。
  2. 進行與宗教活動、文化推廣、會員管理、國際交流、教育與公益等相關業務,或其他符合本會宗旨及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。

個人資料蒐集類別:

  1. 識別類:例如中、英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識別碼、聯絡電話號碼、地址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電子郵遞地址、會員編號或其他必要之識別資訊。
  2. 特徵類:例如個人照片、國籍、筆跡與紙本文件。
  3. 社會情況類:例如職業、宗教信仰偏好、學經歷等。
  4. 網站紀錄類:例如網站瀏覽活動、操作記錄等。此類資料僅供本會內部進行流量分析與服務改進。

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  1. 期間:利用期間為本會依宗旨及業務所需之保存期間。
  2. 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會提供服務所涉及之地區,包含國內外合作交流地區。
  3. 對象:包括本會、合作單位、活動推廣夥伴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等。
  4. 方式:以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進行保存與處理。

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得行使下列權利:

  1. 查詢、閱覽、複本、補充、更正個人資料之權利。
  2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。

本會法律顧問團隊:

  1. 林水城律師事務所 林水城律師
  2. 明法臻興聯合律師事務所 宋明政律師
  3. 五洲法律事務所 錢師風律師、曾邑倫律師、黃耀霆律師
  4. 李門騫律師事務所 李門騫律師

如對本聲明內容有任何疑問,歡迎聯繫媽祖聯合會台灣總會。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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